中帼新时代商务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股权交易服务 , 股权交易咨询 , 企业并购服务
全国性保险公估公司转让
发布时间:2024-04-23

全国性保险公估公司转让---联系 保险牌照,已在保监通过备案

保险公估机构应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具备日常经营和风险承担所必需的营运资金并实施托管。

营运资金应真实、合法。其中,全国性保险公估机构营运资金为200万元以上;区域性保险公估机构营运资金为100万元以上。

保监会发布要求,要求各保险公估机构在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备案,否则不允许继续开展公估业务,备案要求提供少8名公估师人员证明,股东三分之二需持有公估师证,这也是保监机构对于规范保险中介机构的又一措施。

目前我手上有两家全国性保险公估机构要往外转让,都已在保监做过备案,可带公估师一块转。


展开全文
优质商家推荐 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