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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
公司名称:全国XX保险代理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
注册资金:5000万
注册:带网销
股东结构:自然人股东,资金已经托管
保险代理经营许可范围,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保险业务的损失勘察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转让股权比例:
主体公司债权债务情况:无债权债务
诉讼情况(法院诉讼):无诉讼
处罚情况(工商、税务、监管部门):工商税务监管部门未曾有过处罚
代持情况:无代持行为
股权质押:无股权质押情况
银行***:无银行***
拖欠工资及员工社保情况:无拖欠工资和员工社保
欠税漏税:无偷税漏税情况
操作流程
1.公司名称:北京XX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原因:没有时间经营
2. 公司名称:XX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2000万
转让原因:公司老板转行,不想经营此公司
3.公司名称:XX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原因:没有经营起来
转让优势:随时签约,可以随时变更,随时看执照,价格优惠
北京全国区域的保险经纪公司费用日前,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复星集团联合主办的“20162021.12.9全球互联网保险创新论坛”在沪举行。与会专家就全球范围内互联网保险创新进行主题分享与深入探讨。同时,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2016中国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表示,近年来,中国保险业积极顺应新形势、加快运用新技术、大胆探索新模式,互联网保险迅猛发展。但背后蕴藏一系列问题,未来要重点关注互联网保险创新发展中的风险防范和监管有效性问题。
统计显示,整个“十二五”期间,互联网保费规模从2011年的32亿元飙升至2015年的2234亿元,增长约69倍,在保险业总保费中的比重从0.2%攀升至9.2%。
《报告》显示,2015年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险企达到110家,较2014年增加25家,行业参与率稳步提升;2015年,互联网人身险和财产险分别实现保费收入1465.60亿元和768.36亿元,人身险占比首超财险,产品结构得到显著变化;由于互联网保险蓬勃发展,也引来各路资本积极参与。截至2016年7月,已有35家互联网保险领域的公司获得融资,在多元资本的参与下,极大地丰富了保险行业生态。
除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外.保险经纪机构应当采取下列组织形式:
(一)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发起人信誉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二)注册资本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规定的限额,
(三)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
(四)董事长.执行董事和管理人员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五)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