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一家保险公司
可以新设立保险经公司吗?
可以
新设立需要的材料:
基本条件如下:
1.股东符合《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要求,且出资资金自有、真实、合法,不得用银行及各种形式的非自有资金投资;
2.注册资本符合《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十条要求,且按照中国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托管;
3.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符合中国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4.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
5.公司名称符合规定要求;
6.管理人员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7.有符合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商业模式科学合理可行;
8.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9.有符合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业务、财务信息管理系统;
10.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目前市场上保险的行业日趋见长,人们的保险意识也越来越强,但是消费者匮乏的保险知识,面对鱼龙混杂的保险行业时,经常心里犯嘀咕,到底是哪家的保险更有保障性,保险行业的广告没有到那种深入人心,让人印象深刻的地步,不像挖掘机行业找蓝翔就对了。
面对这种情况呢,把自己托付给的保险人事为自己配置保险是很不错的一个选择。那应该就找一个保险服务机构----保险经纪公司
保险经纪公司隶属于保监会监管,是保险产品推销机构,目前已经停止审批此类牌照,要想从事保险中介工作,只能收购一家保险公司。
保险经纪机构(非集团)所需申报材料:
(1).全体股东、发起人或者合伙人签署的《保险经纪机构设立申请表》;
(2).《保险经纪机构设立申请委托书》;
(3).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4).自然人股东、发起人或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保险经纪机构自然人股东个人简历表》,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加盖财务印章的近1年财务报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的承诺书;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以及投资资金来源符合中国反洗钱法律法规的声明;投资人近三年未受反洗钱重大行政处罚的声明;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资本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
(6).可行性报告,包括市场情况分析、财务分析、业务发展计划等;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8).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业务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信息化管理制度、反洗钱内控制度以及业务服务标准等;